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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安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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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安衛資訊

本校相關規定:

主管單位:環境安全衛生中心 
本校環安衛由總務處下環境安全衛生中心統籌負責。

教育訓練:

每學年會開有關新進人員安全衛生、化學品及輻射安全等相關教育課程,希望每一位系上新進碩博士研究生務必參加。

毒性化學物質申請使用:

有關公館校區可以採買的「毒化物」,請先上中心查詢公館校區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明細。先經確認在名單之後填寫請購同意書,經實驗室指導老師知悉同意後將申請單放置於化學系系辦內之專屬卷宗夾中由小姐遞送至環境安全衛生中心,經核可後會影印回送本系,方可購買,每一種毒化物的購買以及運作、儲存等動作都需記錄。
每年需配合將所使用毒化物運作紀錄表每年1-6月、7-12月分兩次繳交至環境安全衛生中心。
預計102年試行季報、103年正式實行季報。

廢棄物清運:

固態-一般,每天下午3點及晚上10點在公館校區理學院圖書館側進行分類回收及一般清理。

固態-使用過藥品或是滅菌後培養皿等,放置在生科系2樓回收室每週二清運一次。

液體-使用後回收之廢液(分類有機一般、有機含氯、重金屬、酸、鹼等),用專屬回收桶(紅色、白色)裝8分滿之後於每個月公告時間內自行運送到圖書館旁暫存貨櫃內。需標示清楚內容物。

先驅化學品:
有分成甲、乙類,甲類有醋酸酐、六氫砒啶、碘、胡椒醛、亞硫醯氯等17種,購買或是使用均配合工業局進行季報。相關規定請見http://www.prechem.org.tw

FAQ:
QA1:要申請毒化物藥品前請先跟各實驗室安全衛生聯絡人確認實驗室有此藥品,有要申請新購或是使用都需要配合填寫運作紀錄表。
QA2:如果欲使用的毒化物經查證後跟本校區核可濃度不同時(每一張核可濃度為5%為主,所以99%符合100-95%),需備妥不同濃度的中文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實驗室配置圖等檔案連同申請單送到環境安全衛生中心進行正式申請,公文往返需一個月左右的時間。
QA3:如果有不懂的部分請先洽該實驗室安全衛生聯絡人,毒化物一定要鎖起來,如有罰鍰以該實驗室所擁有的毒化物總累進行累計懲罰,對象為該實驗室負責人(老師)。每年度(學期)實驗室研究生進行交接時請清點藥品及運作資料表並請通知助教更改聯絡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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